摘要:博山区殡仪馆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8名,包括火化工兼司机9人、殡仪服务A类7人、B类2人。要求初中至大专学历,年龄放宽至50-60周岁。9月9日—15日现场报名,考试含技能测试和面试,按4:6计入总成绩。缴纳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为满足博山区殡仪馆发展需要,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殡仪服务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派遣至博山区殡仪馆,从事殡仪相关服务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8人,具体岗位设置:
(一)火化工兼殡仪车辆司机9人
1.岗位职责
负责遗体火化设备的规范操作、日常维护与保养;严格执行火化操作规程,确保火化过程安全、文明、庄重;负责开展遗体接运、防腐、收殓、化妆、清洗、穿衣等工作;协助完成其他相关殡仪服务工作及用工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学历要求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
(1)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
(2)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心理素质稳定,能适应火化车间工作强度、夜间值班及遗体接触等工作场景。本岗位建议男性报考。
(3)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5年以上驾龄(以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原件核验)者优先。
(4)能胜任夜班轮值工作,有殡葬、设备维修、电工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服从岗位调剂。
(6)报考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二)殡仪服务人员A类岗 7人
1.岗位职责
为丧属提供贴心、专业的咨询及殡仪服务;负责库房、商品管理、库存盘点及补充;负责安全生产、后勤保障、文件收发、信息宣传、档案管理及文秘等工作;收集并反馈治丧群众需求,为进一步做好殡葬用品服务提供信息支持;完成用工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学历要求
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等)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
(1)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服务意识,能适应殡仪服务轮班及节假日值班要求。
(3)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具备文字录入与表格制作能力。
(4)有殡仪服务、客服接待、礼仪服务、宣传策划、新媒体运营、文秘、设备维修、电工等相关经验者优先。
(5)服从岗位调剂。
(6)报考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殡仪服务人员B类岗2人
1.岗位职责
协助处理日常账务、票据管理、费用核算等工作;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协助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协助管理殡葬服务收费,确保合规、透明;完成用工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能适应殡仪服务轮班及节假日值班要求。
(3)取得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殡葬相关工作经验,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优先。
(4)服从岗位调剂。
(5)报考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热爱殡葬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因个人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退休的,劳动合同终止;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9月15日(周六、周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四楼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火化工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殡仪服务人员提供相关办公软件技能证明(如有)、职称证书(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征信报告;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优先条件证明等);
(7)《2026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殡仪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8)一寸免冠近期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负责。
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开展初审。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人员须保证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凡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方式。技能测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岗位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规范;面试采取结构化与半结构化相结合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应急应变、职业素养及岗位适配认知。最终成绩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具体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oshan.gov.cn/)统一发布。
(五)考察与体检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察:检查应聘人员学历、从业资质等材料,核实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报名材料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本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用工安排办理入职手续。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奖惩。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薪酬标准,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已就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或解约证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总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招聘人选:
1.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招聘资格的;
3.聘用人员未报到的;
4.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1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及被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人员。
五、薪酬及福利保障
(一)薪酬体系
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薪酬制度,根据对应岗位类别、实际工作表现核定薪资标准。
(二)福利保障
1.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午餐和值班餐、配发劳动防保用品;
2.岗位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模式,用工单位根据运营需要统一编排班次,统筹安排轮休休整;
3.按照国家法规及用工单位管理规定申请带薪年休假;
4.享受工会节日福利,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岗位业务技能培训。
六、纪律与监督
1.诚信要求: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回避制度: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如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应主动回避。
3.违规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手机号保持畅通,随时登陆博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3.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整体情况,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次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4.本招聘简章由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4258158
附件:2026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殡仪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9日
原标题:2026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殡仪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oshan.gov.cn/art/2026/9/9/art_4428_3019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