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辽宁社科院面向沈阳城区符合安置条件、已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士兵安置2个岗位,采用双向选择面试考核,7月17日14点在本院开展面试。总成绩由服役量化分40%+面试60%构成,面试满分100分、70分合格,择优确定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出现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材料造假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沈省(中)直单位接收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退役军人发〔2026〕10号)《关于筹集2026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计划的函》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接收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计划
文字综合岗:管理岗位1名。
网络维护岗: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
三、安置人员范围
纳入年度安置计划,符合在沈阳市(不含康平、法库、新民、辽中地区)安置,已参加现场报名选择报考辽宁社会科学院双向选择安置岗位,且已被审核通过报考资格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
四、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士兵应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6年7月17日14:00。
(二)面试地点
辽宁社会科学院六楼(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6号)。
(三)面试内容
职业素养考核。
(四)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等候抽签,进入候考室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不得与其他面试人员接触,待公布面试分数后立即离场。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面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详细要求见附件)
五、录用办法
面试考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面试分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70分(不含)以下不予录用。
退役士兵总成绩由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权重比例合成总成绩。其中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根据退役士兵面试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与录用人选签订“双向选择协议书”。
因应聘人员本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中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可从报名同一岗位的递补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
1.退役士兵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通信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接收安置实行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3.如退役士兵已被其他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不应再参加本次面试。
附件:面试须知
辽宁社会科学院
2026年7月15日
附件1
面试须知
1.面试定于2026年7月17日下午14:00正式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当日面试开始前30分钟凭身份证经考务人员核准身份后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现场面试的考生在候考室要保持肃静,自觉听从考务人员安排,将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及带有录音功能的产品关闭后上交封存,不准吸烟、不准交谈、不准随意走动。
3.每位考生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当主考官宣布“下面开始正式答题”时,计时器即时启动,8分钟第一次提醒,10分钟计时器响铃,考生即刻停止答题,面试结束。
4.考官宣布“下面开始正式答题”后,现场面试的考生方可翻看试题,考生可在正式“开始答题”前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考生按题目顺序逐一答题,考生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可转入下一题的问答。面试结束后,现场面试的考生不得带走面试草纸等相关材料。
5.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面试的考生由考务人员陪同在考场外指定位置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听分。核分员负责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核对考生身份证信息,现场面试的考生签字确认后须立即离场,不得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在全部面试结束前不得向其他考生通报试题情况,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6.未完成面试的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规将取消面试成绩。
7.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否则取消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