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体检及政审工作。体检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体检工作
1.体检时间:2025年9月23日。
2.体检地点:新河县中医院。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注意事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50前到新河县中医院一楼收费处报姓名缴费,带缴费单到门诊楼2层西头体检中心签到,体检表盖章后进行体检。签到时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面试通知单(或笔试准考证)、提前下载的体检表(见附件2)并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等,缴费完毕在体检表上盖章后进行体检。9月23日未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将依据成绩递补并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生须服从管理,体检过程中若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体检前一日晚22:00后禁止饮水、饮食,体检当日必须空腹。联系电话:0319—4752735。
二、政审工作
为确保招聘进度,政审工作提前安排,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规定的政审时间内准备相关资料并及时提交,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一)提交材料时间:2025年9月23日—24日。
(二)政审所需材料:
1.本人填写《政审表》(附件3),每人一份,分别由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委会填写综合评价并盖章、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有无违法犯罪、有无涉毒吸毒、有无参与或支持邪教组织的行为等意见并盖章(或出具制式证明),已婚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卫健部门填写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并盖章。
2.提交个人学籍和工作档案材料。
三、政审注意事项
1.政审人员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卫健部门等如需提供《介绍信》,可前往县人社局103室开具。政审材料务必于2025年9月24日17:00前提交至县人社局103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个人档案务必于2025年9月24日17:00前调到县人社局进行审核。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时,如需提供《调档函》,可前往县人社局103室开具。
附件:1.新河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政审名单
2.新河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表
3.新河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