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3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
(五)现为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且自2023年9月起至2026年7月31日(近三学年)一直从事本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同学科的教学工作;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和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及以上机关授予的综合奖励、名优教师称号。如: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十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2.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教学荣誉,如: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质量先进个人等;作为主持人(或第一位)主持过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已结题,或获得区级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一师一优课市级优课、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一等奖;在区级及以上学科素质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等情况;
3.所带班级被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班集体,或本人被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含少先队)工作先进个人;在区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等情况;
注:以上3项条件中的获奖或荣誉须为近三年内(2023年4月以后)取得。
(八)从教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九)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十)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查询网址:
https://sd.bmpta.com/jntqggjs/index.aspx?ReturnUrl=%2fjntqggjs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9:00 - 4月17 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4月13日11:00 - 4月18日16:00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所需材料的照片。应聘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出具证明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后,待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环节进行前提供。
(二)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在本人报名信息中予以说明。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四)岗位核减。报名结束后,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试讲、笔试相结合的形式,按照试讲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个人素养及教育教学理念。面谈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可列为试讲范围。按照岗位计划1:1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选。不足1:10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选。
(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试讲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可列为笔试范围。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
(三)资格复审。在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中,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个人报名环节所提报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依次递补。
(四)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具体情况确定,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试讲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照重新组织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考察体检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引进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自愿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天桥区人民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因工作需要可在济南市天桥区教育系统范围内有序流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1.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骨干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3.本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招聘咨询电话 0531—80998137、80998119,请在工作日8:30-11:30和13:30-17:00拨打。
附件:
1.2026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骨干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2026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7日
原标题:2026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引进骨干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ianqiao.gov.cn/col/col19174/art/2026/art_0a1514f8403048f1b16a32692ff75d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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