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滕州市教育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滕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及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4月7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毕业生等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或违约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提供时间最晚截止到2026年4月13日。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滕州市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6年滕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9:00—4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4月7日11:00—4月14日16:00
报名网址: 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jyhtyj/ggtz/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6年4月1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避免网络堵塞,预留可能需要补充材料的时间,建议应聘人员尽早完成报名。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4月7日11:00—4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4月7日11:00—4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6年4月22日9:00—4月2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6年滕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在4月14日12: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所需证明材料及报名注意事项等见《2026年滕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附件2)。
(四)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岗位情况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报考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五)现场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或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报名缴费后打印,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材料:
①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作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
(4)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暂未取得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相关科目笔试成绩查询截图,成绩需在有效期内,同时作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作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以上逾期未取得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5)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或违约的须提交辞职或违约证明(落款日期均为2026年4月7日及以前);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6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作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与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同步进行,统一试卷和考试时间。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9:00-11:0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详见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体育岗位采取模拟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中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其他岗位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成绩还相同,仍然无法确定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体检、选岗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二)体检(含心理测试)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三)选岗
同一岗位涉及2所及以上学校的,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考察、体检、选岗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六、公示和聘用
聘用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到事业单位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汇总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及时了解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5514029
请在以下时间段(工作日8:30-11:40,14:00-17:00)拨打咨询电话。
附件: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2日
原标题:2026年滕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jyhtyj/ggtz/202604/t20260402_2265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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