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和完善后勤管理工作,确保后勤服务工作更扎实、有效,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代课教师1名和食堂管理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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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年龄 |
任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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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理健康教育代课教师 |
1 |
不限 |
45周岁以下 |
1. 熟练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 2. 能够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心理健康课程教学、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辅导。 3. 熟悉常用心理测评工具的使用和结果分析。 4. 特殊教育专业院校毕业,且熟悉掌握手语沟通方式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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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堂管理人员 |
1 |
不限 |
45周岁以下 |
1.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2. 具备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3. 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责任心,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 |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1. 本次招聘的食堂管理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录用,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
2. 心理健康教育代课教师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3. 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缴纳五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4. 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日根据学校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报名方式:携带免冠照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特指心理健康教育代课教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芗城区腾飞路657号漳州市阳光学校现场报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工资面议。
2. 报名日期:2025年3月17日至3月20日。
3. 咨询电话:
①学校值班室:0596-3901731
②学校办公室:王老师13709346653
4. 咨询时段为法定上班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漳州市阳光学校负责解释。
漳州市阳光学校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