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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临沂市公安机关第四季度辅警招录二次补充录用公告(31人)

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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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公安机关2025年第四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关于补充录用辅警的有关精神,拟面向补录辅警储备人才进行二次补充录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计划

在辅警用人额度内,在原设职位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警力需求,临沂市公安机关2025年第四季度辅警招录计划二次补充录用31名,其中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13名、沂河新区分局5名、沂水县公安局5名、费县公安局8名。

二次补录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等详见《临沂市公安机关2025第四季度二次补充录用辅警职位表》(见附件)。

二、补录范围

补录人员为面试成绩合格,未入围2025年第四季度招录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首次补录的考生。

三、补录程序

本次补录采取征求意见、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合同。

(一)征求意见

招录用人单位,于2026年4月17日前,根据补录计划,按职位综合成绩降序排名,逐一征求后备人才补录意见,确定入围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人员名单。

(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补录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人员。入围补录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及体检、心测有关具体事宜,适时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开发布。体检、心测项目及标准按原简章明确的标准执行。

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补录资格。

(三)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公示、录用

根据补录考生的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情况,对拟补充录用辅警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排到对应单位参加工作。入职一个月内,组织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临沂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8102625

附件:临沂市公安机关2025年第四季度二次补充录用辅警职位表

临沂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6日

附件:临沂市公安机关2025年第四季度二次补充录用辅警职位表 20260416.xls

原标题:临沂市公安机关2025年第四季度辅警招录二次补充录用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aj.linyi.gov.cn/info/1667/102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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