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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北辰公考:公考生注意:体检有这6种病,不予录用!

2025年02月24日

1. 器质性心脏病:心脏健康是硬指标 
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若未通过手术治愈或存在明显心脏功能异常(如心律不齐、杂音等),均会被判定为不合格。  
案例:某考生因先天性心脏病未手术治愈,尽管笔试成绩第一,仍被取消录用资格
2. 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肝功能异常“一票否决”
乙肝、丙肝等病毒性肝炎,若处于活动期或已发展为肝硬化,直接判定不合格。但乙肝病毒携带者若肝功能正常,则可通过体检。  
案例:2023年某考生因体检发现慢性肝炎(肝功能异常),被某事业单位拒录,法院支持单位决定
3. 结核病:传染性成关键考量 
肺结核、肾结核等结核病若处于活动期或未完全治愈,均不合格。临床治愈后需观察3年无复发方可合格。  
案例:某考生因肺结核病史(治愈未满3年),在体检环节被淘汰
4. 恶性肿瘤:所有类型均不通过
无论良性或恶性肿瘤,只要影响正常履职或存在复发风险,均不予录用。例如甲状腺癌术后需观察5年以上无复发
5. 血压异常:超标的“隐形杀手” 
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即为不合格。部分考生因紧张导致暂时性血压升高,需复检确认。  
案例:某考生因长期高血压未控制,复检仍超标,遗憾落选
6. 慢性肾病:肾功能不全“零容忍”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等疾病,若影响代谢功能,直接判定不合格。  
案例:一名多囊肾患者连续两次考编均因体检未通过被拒,引发社会对体检标准的争议。
争议焦点:标准是否与时俱进?
部分疾病如桥本甲状腺炎、高血压(可控状态)等,虽被现行标准列为不合格,但医学上认为不影响正常工作例如,杭州考生周雨因桥本甲状腺炎被拒录,尽管医生称其无需治疗,法院仍维持单位决定。此类案例引发公众呼吁体检标准应与时俱进,减少“一刀切”限制